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部署,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第十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精神,现将我校申报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主要内容
1.申报对象:2020年和2021年立项目前尚未结题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主要内容:每个学院在“学术论文交流”、“创新项目成果展示”、“创业推介项目”中,择优推荐总数不超过2项(2项目须属不同类别)进行年会项目推荐申报。
3.其他事项:获得国创年会优秀的项目,有机会晋级本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和2023年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往届学校已推荐上报的年会参会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年会具体召开方式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1.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提交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经学校推荐参加年会的项目将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学术论文应分别来源于不同的项目组(须标注“国创计划”项目编号),每篇学术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含图表),由本科生为主完成。参会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会议语言为中文,如果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
学院推荐的学术论文需在系统中“支撑材料(主要成果展示)”作为支撑材料提交PDF或图片格式的附件,同时在申报评审PPT中进行汇报。各学院对申报论文严格把关,做好申报论文的查重查新工作,确保申报论文无抄袭、作假现象。
2.改革成果项目经验交流(成果展示)。提交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经学校推荐参加年会的项目将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曾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的项目,请注明:参加竞赛名称、获奖时间、奖励级别以及获奖作品形式。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并需在展板的显著位置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学院推荐的展板及实物作品演示需在系统中“支撑材料(主要成果展示)”作为支撑材料提交PDF或图片格式的附件,同时在申报评审PPT中进行汇报。
3. 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提交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简介,简介字数不超过5000字(含图表),学院对简介和推荐意见表严格把关,保证内容的真实性,优先推荐创业实践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学院推荐的创业推介项目内容简介需在系统中“支撑材料(主要成果展示)”作为支撑材料提交PDF或图片格式的附件,同时在申报评审PPT中进行汇报。
重点提示:
请各学院及时登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查看详情:http://gjcxcy.bjtu.edu.cn/Index.aspx,登录http://gjcxcy.bjtu.edu.cn/NoticeBulletin.aspx?C2F578D387D2000EDFFEC0F9CCD34752,查看参展项目需要准备资料的详细要求,学院根据推选情况应提前准备好相关项目推荐意见表等。
三、工作安排
1.学院组织完成推选工作后,在2022年5月8日至11日在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平台(信息门户中的“校外云平台”)中完成上传推荐项目。学院系统上传权限默认为学院教学副院长,如有变更可在2022年5月1日前学院将 “学院系统管理员信息表”电子稿发至邮箱:25239739@qq.com,并将信息表打印盖章,教学副院长签字后递交会计学院办公室成诚老师。
在线提交的主要资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立项截图、申报评审演示PPT(不超过20页内容)、项目支撑材料等。以上申报材料均以PPT、PDF或jpg图片格式上传,保证在线预览评阅可视质量的条件下尽量压缩文件大小,每个文件均不要超过20M。
2.学院推荐的学术论文、改革成果和创业推介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3.学校于2022年 5月 12日至 13 日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学校按程序进行报送。
4.为方便交流,请学院负责申报老师及时加入“武纺大2022大创年会”QQ群,群号码:624813459。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附件3:推荐意见表
附件4:学院系统管理员信息表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会计学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