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学校决定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提供有力支撑。在推荐和遴选的基础上,学校拟建设校内创新创业导师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校外导师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3、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预判能力。在大学生创业指导、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以及有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的投融资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
4、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服从相关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和服务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指导工作。
(二)校内导师符合上述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5、近三年来,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省级以上成果和奖励;
6、近三年来,担任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方面项目评审专家或社会兼职;
7、近三年来,指导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创业孵化项目、学科竞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二、推荐程序
各学院根据条件进行推荐。推荐导师遵循“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学院对所推荐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荐到学校 。校外导师各学院推荐1名;校内导师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推荐5人,其他学院推荐2名。
三、各学院需提供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于9月11日前报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大活307)和指定邮箱。
四、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审核合格后聘任,由学校颁发“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受聘证书。
联系人:程老师 E-mail:165598211@qq.com 联系电话:7520
附件:
1、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
2、创新创业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招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