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校级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2发布部门: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学校决定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提供有力支撑。在推荐和遴选的基础上,学校拟建设校内创新创业导师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校外导师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3、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预判能力。在大学生创业指导、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以及有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的投融资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

4、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服从相关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和服务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指导工作。

(二)校内导师符合上述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5、近三年来,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省级以上成果和奖励;

6、近三年来,担任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方面项目评审专家或社会兼职;

7、近三年来,指导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创业孵化项目、学科竞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二、推荐程序

各学院根据条件进行推荐。推荐导师遵循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学院对所推荐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荐到学校 。校外导师各学院推荐1名;校内导师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推荐5人,其他学院推荐2名。

三、各学院需提供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于911日前报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大活307)和指定邮箱。

四、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审核合格后聘任,由学校颁发“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受聘证书。

联系人:程老师        E-mail165598211@qq.com 联系电话:7520  

附件:

1、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

2、创新创业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招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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