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选树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06发布部门: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江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双十双百”人才选树活动实施方案》(夏人才办〔20221号)精神,为扎实开展好“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选树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6月1日至11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对象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曾获得过相同荣誉的对象不再重复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参与创业企业(占70%以上股份)的主要管理者、主要技术骨干。

2、有较好的创业能力,注重创业团队建设,不惧困难,勇于创新创业,创业精神可嘉,在影响、激励和带动周围大学生了解创业、转变观念、选择创业方面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3、创业企业在江夏注册,实际运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科技园区内办公。

4、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含3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或产业模式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有一定的营业收入。

三、活动程序

第一阶段:预报名+正式申报(2022年6月1日-9月30日)

各单位按照“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选树条件初步确定满足条件的申报对象,填写《2022年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预报表》(附件1),提交至区总工会;区总工会对提交信息进行初审之后,各单位在区总工会指导下填报《2022年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附件2),开始正式申报,并提交相关的佐证材料。

第二阶段:创业展示+专家评议(2022年10月1日-10月31日)

组织区委组织部、区科经局、大学生创新创业专家及市科技局平台处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申报人以PPT和视频的形式展示创业经历和创业成果(取得的成就、企业经营现状等),由专家现场评议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3)并排名。

评审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1名主任委员、4名委员。所有评委打分算术平均分为最终得分,评委打分取1位小数,汇总计分时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点,得分高于90分和低于60分需写情况说明。

有异议的项目由主任委员组织评审委员会集体商议后确定,如果最末一名最终得分有多人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经过复议后确定到末名为止的人选入围下一阶段。

第三阶段:审定公示+入库培养(2022年11月1日-11月30日)

1、审定公示。将10名候选对象经公安、纪检等部门审核通过后形成建议名单,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将最终结果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发布。

对入选“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的人才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资金奖励和荣誉激励。在评定职称方面,对符合条件人员优先推荐评定为初级或者中高级职称。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人才项目,纳入人才库培养管理。

2、宣传造势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平台、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如抖音直播、拍摄小视频、民众参与等,介绍入选对象的创业事迹,积极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

上报《2022年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预报表》和《2022年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或纸质版扫描件)至总工会生产宣教部(307办公室)。联系人:李玲,曹丽芳联系电话:81825013或徐德飞,联系电话:17600397373;电子邮箱:jxqxjb2022@163.com

(二)广泛组织发动。各单位要做好前期的活动宣传工作,最大限度调动职工参与积极性,为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选树活动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三)如实推荐申报。各单位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单位要严把初审关。对于申报中弄虚作假或隐瞒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选树活动参评资格,相关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附件12022年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预报表

附件22022年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

附件3: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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